裴子宋眼底微亮,当即更为郑重地向她作了一揖:“既是陆中书的宝砚,不可流落凡尘,子宋便冒昧收下了。”
虽是谦逊守礼的读书人,毕竟还未及冠,自有少年人的真性情在,见到心爱之物想必也管不了相国老爹的谆谆教诲了。
裴子宋爱不释手地捧着那方砚台,好一会儿才合拢礼匣,轻笑一声:“有了这方砚台,子宋日后多用它写些姜小公子想看的字。”
“……”
也不必如此乌鸦嘴!
她来这书院是会情郎的,不是以文会友的,可不想再被先生提问一次了!
姜稚衣轻一竖掌,一本正经板起脸:“此等课堂‘舞弊’之事,想必陆中书不会愿意看到,你还是拿它做正经功课去吧。”
看出姜稚衣掩饰的尴尬,裴子宋颔首一笑:“姜小公子教训得是,是子宋狭隘了。”
几丈之遥的地方,一身马球服的人静立在窗外,看里头颇为志趣相投的两人你一句来、我一句往,眉梢冷冷一挑。
开头还是“裴某”,说着说着就成“子宋”了,这情谊来得还真够快的。
说什么不准他同那些自称闺名的贵女说话,倒是隻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元策瞟了眼丝毫未发现他的姜稚衣,单手一拎球杖,沉着脸转身朝马球场去了。
两刻钟后,马球场边。
姜稚衣带着谷雨在观赛的高台落座,目光切切向场上搜寻而去。
今日两支马球队各有十人,一队穿绯,一队穿青。这马球赛的规矩,便是各队儿郎人手一柄球杖,在驰骋间以球杖击球,击入对方球门一次算一筹,最终筹数多的一方为胜。
姜稚衣视线飞快一掠,一眼找到了场上那道鹤立鸡群的身影——
少年穿一身绯色窄袖长袍,系绯色额带,蹬乌皮马靴,于马背之上一手执缰,一手持一柄乌木金纹球杖,正面朝中线,静静等待对面另一队准备就绪。
姜稚衣定了定心。方才她在学堂里等了半天,才听说阿策哥哥已经来马球场了,这便坐着步舆紧赶慢赶过来,幸好不曾落下开场。
不过仔细一看,阿策哥哥今日拉着个脸,眉眼尤其锋利,似乎心情不佳。
难道是以为她没来给他助威,不高兴了?
这次不比上回的骑射考校,高台与马球场隔着一段很远的距离,任元策再如何为她分神,都是听不见她的声儿了。
姜稚衣想朝场上挥个手,叫元策看见她来了,别臭着脸了开心开心,却碍于高台上还坐了其他不上场的同窗和地玄黄三斋的小公子们,隻好作罢。
场上另一边,钟伯勇与己方九名队友调整好阵形,做完最后的战略部署,拨转马头回身,朝发令员抬了下手。
发令员将一颗拳头大小,涂金绘彩的马球放在了中线处。
铜锣一敲,绯青两色的少年郎扬鞭而出,满场的骏马瞬间自两边飞驰向中线。
一阵眼花缭乱之下,两匹马很快杀出重围。
只见元策和钟伯勇在中线一个错身而过,两柄球杖齐齐一挥。
姜稚衣目光紧盯着场上,眼看那球被其中一柄球杖的弯月头一挑。
下一瞬,一绯衣儿郎接过了元策挥去的球。
姜稚衣心下一喜,盯着那球在一柄柄球杖的接力之下迅速靠近了青队球门。
元策与他身下的马宛若游龙般穿梭其间,到得最后一程,扬臂一挥。
球高高飞起,直射球门,准准投入!
绯队拔得头筹!
唱筹员一举红旗,高台之上一阵欢呼,姜稚衣双手一合,被一旁谷雨眼疾手快地捂在了掌心。
姜稚衣:“……”
要鼓的掌化作一声叹息,姜稚衣压下澎湃的心潮,收敛了眉梢喜色。
的确也不能高兴得太早。这个钟伯勇自上次骑射考校输给阿策哥哥后,便想方设法要找回场子,听裴子宋说,今日这马球赛就是钟伯勇向阿策哥哥下的战帖,绯队那边其实都是钟伯勇挑剩的人,虽起始拿下头筹,最终胜负尚未可知。
姜稚衣不敢掉以轻心地观望着,却很快发现,这担心似乎有些多余。
因为——根本没人追得上元策的马。
虽然绯队整体实力较弱,可只需队友稍一辅助传球,不论那球滚向场上何处,元策的马皆可风驰电掣般抵达。
待青衣儿郎转头去拦,已见尘土飞扬,只能吃着一嘴马蹄溅起的飞沙。
就算是追得上风,都追不上元策。
如此一眨眼的功夫,绯队便又进了一球。
青队接连失利两球,气势明显弱下去一截。
第三球,元策带了两个队友乘胜追击,左右突围,所向披靡之下,青队儿郎非但不敢拦截,甚至开始惊慌躲闪——
虽然钟伯勇今日带了股不甘的狠劲儿,但元策似乎更不好惹,上回骑射还扯个嘴角笑笑,在这球场上却是从头到尾一张冷脸,知道的晓得是在打马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