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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少爷在大家夹杂着好奇、仰慕、嫉妒、期盼的目光中,缓慢而又坚定走到了七岁的林怜面前,肮脏的扫帚须旁边是一双发亮的小皮鞋,皮鞋上方是熨烫整洁的白色西装裤,修长匀称的身条上是一件剪裁得当、插着漂亮胸针的正装,脸上是明晃晃的笑容,殷红的嘴唇代表光语向林怜发出了第一道口令:“林怜小朋友,你愿意和我一起回家做我的弟弟吗?”
林怜自从有记忆以来,第一次听有人说会给他一个家。家,这是温暖的代名词,更何况是光源的家,想都不用想,那应该是世界上最温暖的对方吧。
“啊?我…我吗?”这是林怜今天第三次见光,也是离光最近的一次。呆愣愣的,这是林怜七年来做过最美的梦。
眼前人怯怯的,甚至连头都不敢太抬起来,只有刚刚站到他面前时抬眼看过他一次,看到他的脸后又立马低下眼,整个人都不好意思了起来,耳朵和脖子肉眼可见的发粉,单薄的身子好像不攥着扫帚杆就会倒似的,明明只小自己三岁,却像五岁的小孩子一样瘦弱,封随的眼睛看下去只能看到发缝中小小的发旋。
这简直太符合封随想要的玩具标准了。
“对呀,是你小怜,我可以邀请你和我一起回家吗?”弯腰故意靠着面前小孩的耳朵说气声:“我想成为你的哥哥,三天后我来接你好吗?”眼前的耳朵尖越来越红,攥着扫帚杆的手因为紧张无措微微颤抖着,小少爷吐出的热气快要把他蒸发了,凹陷的颈窝碰到带着小少爷温度的空气微微缩着,整个人已经害羞得快要不能思考了。
“啊?我…啊?可、可以吗?”林怜现在满脑子只有金尊玉贵的小少爷在自己身边、在和自己说话,靠得很近。“当然!我很喜欢小怜,如果能当小怜的哥哥我会超级开心的。”快要得到玩具的小孩子都会处于兴奋状态,“那我们两个人说定了小怜,三天后我来接你可以吗小怜,因为三天里我会很想小怜。”为了确保将要到手的玩具不会跑掉,适当的给予一点被需要感情也是不错的一种手段。
第一次有人对林怜说喜欢他,第一次有人和他靠得那么近,第一次有人想见到他,第一次有人走向他,第一次有人对他说:和我一起回家。所以,
“好、好的,少…少爷。”听到小少爷亲口说因为自己会开心,这已经超出了林怜所能思考范围内的脑力,迷迷瞪瞪点了头,说了好。若是清醒时又能怎么样呢,林怜见了掌管光的神便心甘情愿沉溺在由光编织而成的虚假“家”的光影里,没有见过光的人迫切希望能得到光神的一点点施舍。
在这偌大的孤儿院没有人可以与林怜分享他七年来最大的喜悦,也没有人告诉他第一次见面的人说喜欢其实是信手拈来、一时兴起的漂亮话,是不真诚的。
而林怜刚刚踏进这个虚假的光网中便以为污秽的自己真的遇到了驱散一切黑暗的光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