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去三年,四方城中少了一位鲜衣怒马的翩翩少年,弱水河畔多了一位横刀立马的无双战神。”
——真是写得词藻华美、文采斐然、六亲不认、面目全非。
这哪儿是拿人当模子写话本啊,这是把人送去重新投了个胎!
要早认出此“策”即彼“策”,她至于给这么多眼神……?
谷雨抱着狸奴姗姗来迟时,发现姜稚衣脸色难看得像吞了苍蝇,手里牢牢捏着一卷话本,捏得指骨都泛了白。
“郡主,咱不跟这话本一般见识,仔细伤着了手。”惊蛰上前劝道。
谷雨也去哄她:“奴婢方才在楼下转了一圈,金吾卫已经在开道了,想来过不了多久路就通了。”
姜稚衣一声没吭。
谷雨只好抱着睡着的狸奴退到窗边,继续往下张望。
兵甲摩擦嚓嚓作响,楼底下,手持仪刀的金吾卫已将人潮分隔到道路两旁。
夹道的百姓们一个个踮着脚伸长了脖子,眺望着城门的方向。
冬季严寒的天,闹哄哄的空气里竟像翻腾着热浪。
吵嚷声中,忽闻踏踏马蹄如雷震响,一线玄色携地崩山摧之势飞快逼近,骑兵队浩浩汤汤驰骋而来。
马上众儿郎身披玄甲,手执银枪,目视前方军容整肃,个个意气风发,尤其被簇拥在当中的那一骑——
少年长身高踞于一匹黑亮宝马,乌发以墨冠高束,足蹬长靿靴,腰佩青锋剑,一身戎装光华耀目。
同样黑中带赤的甲胄,旁人都为这黑压得庄严持重,独他身上那一抹赤色跳脱而出,衬得人比猎猎翻飞的旌旗还更鲜亮。
只一眼,满街的花枝都有了去向。
谷雨人在三楼,只看见一颗颗黑黢黢的脑袋,却看不清马上人模样,好奇得半个身子都探出了窗外,正巧怀里的狸奴睡梦中突然一个翻身,一骨碌滚了下去!
“啊——”一声惨叫接着“喵——”一声惨叫,姜稚衣回过头一惊,连忙起身探出窗子往下望。
通身金黄的肥猫高高坠落,在风中四仰八叉炸开一身毛,眼看就要摔成一块肉饼。
忽然银光一闪,马上少年反手抽出身边士兵长枪,手腕一翻,长枪在半空扫过一道虚影,斜向上去一挑。
朝阳灿烂,万丈金光皆凝于枪头一点锋芒。
猫被枪杆接到,肚皮贴着枪杆滋溜一路滑到尾,四只爪子惊恐地扒住了少年的手。
马蹄高高扬起又飒飒落下,数列骑兵齐整勒马。
人群中静了一刹,爆发出潮水般的叫好声。
“好枪法!”
“天爷,英雄救猫哩——”
“阿娘快看!是天上仙女儿掉的小仙猫!”
众人随马上少年一同抬首望去。
三楼小轩窗边,少女探窗而出的身姿娉娉袅袅,上穿杏白短袄,下着榴红百迭裙,头梳百合髻、簪金步摇,额心一枚梅花钿,朝霞映雪般明艳,连娟长眉之下,一双透着惊讶的水杏眼正定定遥望着马上的少年。
一阵迷人眼的风吹过,少女明亮的眼瞳一眨,好似眨碎了朝阳,投落下一片溶溶的春光。
一众看客大张着嘴发出一阵惊叹。
三楼雅间,姜稚衣打量着三年未见的人,迟疑地眯起了眼。
马上人这一身神采英拔的铠甲,加之颀长的身量,宽肩窄腰的身板,全然没了过去那随时要瘫倒的懒骨头样儿。
五官眼见得也长开了不少,比起从前的唇红齿白,更添了棱角分明的硬朗与剑眉星目的威厉。
要不是脸还是这脸,眼下这人这一手枪法和一身气度,和记忆里的沈元策简直可以说毫不相干……
姜稚衣迟疑的目光从那张脸缓缓往下扫,落定在马上人腰间那柄青锋剑,若有所思地眨了眨眼。
身后,谷雨吓白了脸夺门而出:“奴婢这就去接……”
“等等——”姜稚衣紧盯着那柄剑,朝身后招了两下手。
谷雨附耳过去,片刻后点了点头,快步奔出茶楼,跑到少年跟前摊开手去接猫:“多谢将军出手相救!将军救了我家姑娘的爱宠,我家姑娘想请将军上楼喝杯茶,以表谢意。”
“举手之劳,不必。”元策一抛长枪,把死死黏在手上的猫拎了起来,抬手打了个继续行进的手势。
“打了三年仗,倒学会装腔作势了,沈少将军端的好大的正经气派。”
像名贵的琵琶弹拨出一道底气十足的弦音,清亮的女声带着一股盛气铮铮入耳。
元策掀起眼皮,对上一双满含骄矜的眼睛。
姜稚衣:“连盏茶都要推托,沈少将军莫不是还惦记着三年前的事?”
窸窸窣窣的大街瞬间安静下来。
四面男女老少齐齐竖起耳朵,屏住了呼吸。
姜稚衣站在窗边低垂着眼,自顾自漫不经心摆弄着袖口:“以为沈少将军这些年出门在外总有些长进,怎么竟还活在过去,那点